根据《吉林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发[2021]159号)有关规定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,
通过靳立强、曾小华、张玉新的校外兼职申请,并将根据《办法》要求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。如对上述人员兼职申请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何坤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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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28日